內蒙古高原形成歷史久遠,早在距今1.3億年前就奠定了高原地貌的基本輪廓。此后,地殼相對穩定,經過長時間的風化、流水和風蝕等外力的剝蝕作用,把高地削平,低地墊高,致使原來起伏不平的地表趨于平坦均一。這個作用在地貌學上叫準平原化。到了距今200~300萬年以來,地勢才明顯上升成為高原。近萬年來,高原變得愈來愈干旱,河流很少,地表植被稀疏,水力侵蝕作用非常微弱,風力作用強盛,使很多地方粗沙礫石遍布,甚至石骨巉露,形成戈壁和沙漠。
內蒙古高原是蒙古高原的一部分,位于長城以北,大興安嶺以西,北至國界,西至東經106°附近,介于北緯40°20′~50°50′,東經106°~121°40′,面積約34萬平方千米,內蒙古高原是一個向北漸降的碟形高原,南緣地帶高,北連蒙古大戈壁,南臨黃土高原和華北平原,東西承接歐亞大陸與太平洋西岸。
內蒙古高原一般海拔1000~1200米,南高北低,北部形成東西向低地,海拔降至600米左右,在中蒙邊境一帶是斷續相連的干燥剝蝕殘丘,相對高度約百米。高原地面坦蕩完整,起伏和緩,古剝蝕夷平面顯著,風沙廣布,古有“瀚?!敝Q。喜馬拉雅運動和新構造運動使高原普遍抬升,并有大規模的玄武巖噴溢,填充了低洼處形成熔巖臺地,廣布于高原東部,臺地呈階梯狀,臺面略有起伏。
高原上普遍存有5級夷平面,形成層狀高原。內蒙古高原戈壁、沙漠、沙地依次從西北向東南略呈弧形分布:高原西北部邊緣為礫質戈壁,往東南為砂質戈壁,高原中部和東南部為伏沙和明沙。伏沙帶分布于陰山北麓和大興安嶺西麓,呈弧形斷續相連;明沙主要有巴音戈壁沙漠,海里斯沙漠、白音察干沙漠、渾善達克沙地、烏珠穆沁沙地、呼倫貝爾沙地等。
內蒙古高原上散布著數址眾多,形狀多樣的封閉和半封閉盆地與洼地。這些水草較好的盆地與洼地在錫盟、烏盟和伊盟的許多牧區地方被稱為“塔拉”或“柴登”。
內蒙古高原上的各盆地中發育起來的各類土壤從盆地邊緣到盆地底部中心洼地依次排列著沙石原始地帶性土壤環、壤質半水成土壤環、壤質草甸土壤環和鹽堿土壤環。這四個基本土壤環的相互結合與更替就構成了盆地中的土壤環狀分布規律。
內蒙古高原內蒙古地區之主體自然景觀為高原溫帶草原。其區域特征可概括為:高原為主體的地貌;中溫帶半干旱為主的氣候;內、外流河兼備的陸地水文;典型草原、荒漠草原為主的自然植被;栗鈣土、棕鈣土為主的土壤;溫帶草原動物群為主的野生動物;呈干濕地帶性的區域分異規律。
內蒙古高原是中國古代各民族從事畜牧、狩獵以及農業生產的場所。商周至春秋戰國時期,甲骨文中有“土方”、“鬼方”的記載,史書中則記載有“戎”、“狄”等族稱。公元前21世紀至前3世紀,內蒙古地區分布著的一些游牧民族與中原華夏族建立的政權發生了密切關系。到戰國時代(公元前475~前221年),文獻記載的北方民族有了新的具體稱謂,活動在今天內蒙古境內的北方各族主要有林胡、樓煩、東胡和匈奴。
戰國時期,林胡和樓煩活躍在內蒙古高原上。匈奴強大起來以后,林胡和樓煩又歸屬了匈奴。
春秋戰國時代,東胡人的活動地域大致在今天的呼倫湖以東、嫩江以西的大興安嶺山脈北段和西拉木倫河、老哈河流域。這一地區,森林繁茂,禽獸眾多,綠草如氈,水系如網,是古代居民以漁獵、采集和畜牧的主要區域.東胡人在這里從事著畜牧、漁獵和采集的生產方式,孕育了漁獵文化。
春秋時期,經過長時期的歷史發展,匈奴吸收了諸戎、狄成份而強大起來,戰國時被漢文獻稱為匈奴。初見于漢文字史籍記載的匈奴,主要活動在今天內蒙古境內的陰山及河套一帶。公元前310年左右,匈奴地域已與戰國的燕、趙、秦三國相鄰。戰國末年,匈奴東界已達燕長城以北的內蒙古錫林郭勒草原東部一帶.戰國中后期,匈奴廣泛分布于今天內蒙古中、西部地區。匈奴人在鄂爾多斯高原、河套地區和呼和浩特平原曾經駐牧,生息繁衍,生居死葬。從以上具體史實可以看到,戰國時代內蒙古高原的大部都在北方游牧民族的掌控之下,從事著“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
秦漢時期,匈奴民族部落和中原人各自建立了兩種政治體制、經濟模式和文化內涵的集團,在長城沿線進行了密切接觸,游牧和農耕兩大文化發生了激烈碰撞和交融。在戰國末期,當時的燕國、趙國以及秦國的領土已經拓展到今天的內蒙古地區,后來中原的華夏民族便逐漸開始遷移到內蒙古南部地區定居。
大約在公元7世紀以前蒙古族居住在額爾古納河一帶,后來西遷到了鄂嫩河上游不爾罕山(大肯特山)和克魯倫河一帶。在我國唐代史籍中稱為“蒙瓦”,《遼史》中稱為“萌古”。公元11世紀,他們結成了以塔塔爾為首的聯盟,強大一時,因此,“塔塔爾”或“韃靼”曾一度成為蒙古草原各部的通稱。后來西方通常就將蒙古泛稱為韃靼。
公元12世紀,蒙古族已經散布在今鄂嫩河、克魯倫河、土拉河等三河的上游和肯特山以東一帶,并分衍出乞顏、札答蘭、泰赤烏等許多部落。此外,在蒙古草原和貝加爾湖周圍的森林地帶,還有塔塔爾、翁吉剌、克烈、乃蠻、汪古諸部。它們大小不等,經濟文化發展亦不平衡。游牧在草原上的被稱作“有氈帳的百姓”,主要從事畜牧業;居住在森林地帶的被稱作“林木中的百姓”,主要從事漁獵業。
公元13世紀初,成吉思汗統一蒙古諸部后,逐漸融合為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蒙古”也就由原來一個部落的名稱變成為民族名稱。在漢文史籍中就統稱他們為“蒙古”。蒙古族首領成吉思汗建立政權后,展開了大規模的軍事活動。1279年滅南宋,統一了全國,基本上奠定了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版圖,加強了各民族之間的聯系。
1368年,朱元璋領導農民起義滅元建明,蒙古部族退守回內蒙古高原。1644年明朝滅亡后,清統一全國,清朝滿洲部族征服漠南蒙古各部,參照滿族的八旗制度,在蒙古族地區建立了盟旗制度,按照所居地域逐漸形成為三大部分,即:分布在內蒙古自治區和東北三省的蒙古人稱為漠南蒙古,即科爾沁部;分布在今蒙古國境內的蒙古稱為漠北蒙古,即喀爾喀部,分布在新疆、青海和甘肅一帶的蒙古稱為漠西蒙古,即為厄魯特蒙古。
清雍正年間(1723-1735),統治者開放邊內商民,到大青山采伐木材到內地販賣。據《朔平府志》記載,清統治者準予殺虎口關每年向木材商販發放“特許在大青山采伐木材”的照票(采伐證)一百張,僅畢克齊一地,就有木材“商賈百余家”,大量的木材被販運至長城以南出售。乾隆四年(1739年),在歸化城(現呼和浩特市)東北建綏遠城。
清朝末期,清政府推行“移民實邊”、“開荒放墾”的政策,在綏遠、察哈爾地區實行大規模的官辦墾務,開墾蒙旗土地,用開墾蒙地所得收入,彌補財政不足。大量被開墾的土地由山西、河北的農民前來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