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陽實驗學校創辦于2000年(幼兒園創辦于1998年),是汕頭市建平房地產有限公司投資20多億元創辦的一所全日制民辦學校。小學、初中、高中分區辦學,分部管理。校舍建筑面積68萬多平方米,有近1000畝校辦農場,在校學生(含幼兒園幼兒)21969人,教職員工2124人,學校師生員工一共24093人。
學校2016年投資2.5億元擴建初中新校區,占地面積56畝,建筑面積9萬平方米,配套教室、功能室、學生公寓、教師公寓、體育館、禮堂、食堂、400米塑膠運動場等設備設施,已于2016年9月投入使用。
學校按照省一級學校標準規劃建設,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游泳池、運動場等設施配套齊全;多媒體演播廳、電腦室、儀器室、實驗室、電子閱覽室、音樂室、美術室等功能設置齊全;學校還建成了先進的計算機校園網絡,各間教室都配備電子白板、計算機多媒體教學平臺,高中部教室、寢室、食堂均配備中央空調,教育教學設備先進。學校還有校辦農場,種植各類瓜果蔬菜,飼養各種禽畜魚蝦,保證師生食品安全。學校把校辦農場建成融勞動實踐、思想教育、科技啟蒙教育于一體的綜合實踐教育基地,多渠道育人。
學校先后被評為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廣東省一級學校、廣東省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廣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水平優秀學校、廣東省先進民辦學校、全國藝術教育特色單位、全國藝術教育先進單位等等。學校還先后獲得北京大學“博雅人才培養計劃”推薦資格、清華大學“領軍計劃”推薦資格和清華大學等多所大學的“優質生源中學(基地)”稱號。
學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優秀骨干教師,組建成力量雄厚的師資隊伍,擁有一批優秀國家、省、市級骨干教師和特級教師。高中教師大多畢業于國家重點大學,具備中學高級或一級教師職稱,原在省國家示范性高中或縣級以上重點高中任教,具有多年高考備考經驗。全校教師敬業愛崗、樂于奉獻、師德高尚、關愛學生、團結協作、安教樂教善教,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汕頭市潮陽實驗學校章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基礎教育民辦學校管理規定》,為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汕頭市潮陽實驗學?!保ㄒ韵潞喎Q“學?!保?,地址為汕頭市潮陽區棉北街道城北四路東段。
第三條 學校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第四條 學校是經機構編制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由汕頭市建平建材有限公司舉辦、汕頭市潮陽區教育局直接管理的民辦學校,舉辦小學、初中、高中三個層次的學歷教育,辦學形式為全日制。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監督和評估。
第五條 學校的辦學宗旨是: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興學育才,回報社會。
第六條 學校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思想、道德、法律、法制、國防和民族團結教育。
第七條 學校實行董事長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對學校工作全面負責,學校黨組織對學校工作起保證監督作用。
第八條 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設立校外教育基地,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爭取社會的廣泛支持與配合。
第九條 學校以“養德、迪智、勵志、創優”為校訓,以“團結、進取、求實、創新”為校風,以“嚴、愛、實、高”為教風,以“踏實、守紀、勤奮、創造”為學風。
第十條 學校董事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負責籌集辦學資金、聘任校長、審議和決定學校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校務委員會,作為學校決策機構,成員由董事長聘任。
第十二條 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會議制度,校務委員會會議由校長主持,全體校務委員參加。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讓廣大教職工參政、議政,民主管理學校。
第十四條 學校在校長領導下設置辦公室、教科室、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等辦事機構,負責對學校教務、教科研、政教、體衛、人事、保衛、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學校分小學、中學兩部進行教育教學常規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年級組、教研組、教育工會、共青團基層委員會、學生會、少先隊大隊部等組織機構,充分發揮各組織機構的職能作用,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十六條 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堅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中學德育大綱》、《小學德育綱要》、《中小學生守則》、《中(?。W生日常行為規范》,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作為對學生實施日常教育和管理的統一要求。
第十八條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嚴格執行國家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開齊課程,開足課時,并以課程標準為依據,運用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考試考查方式,評定學生成績。學校深入進行教學改革,積極開展教改實驗,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十九條 學校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頒布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并設立學生心理健康咨詢機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條 學校采用普通話進行教學,推廣和使用規范字。
第二十一條 學校教職員工由董事長授權校長處理聘任、解聘事宜。聘任教職員工須與校方簽訂聘任合同,各自遵守合同條款。學校根據國家規定,自主對教職員工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教師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教師任職資格評定、評先評優、調進調出及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等事宜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重視并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學科配套、充滿活力、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學校教師須具備相應合格學歷和教師任職資格,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同時享有《教師法》賦予的權利。學校要不斷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待遇和社會地位。
第二十四條 教師要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樹立高尚師德,敬業愛崗,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第二十五條 教師要盡職盡責,勤奮工作,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特別是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的能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效果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對在教書育人中作出突出貢獻和在教育科研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師實行獎勵。對玩忽職守、違犯法規制度的教師,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直至解聘。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六、三、三分段學制(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畢業時經考試合格,發給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證書,享有公辦學校同等的待遇。
第二十八條 學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二十九條 學生必須努力學習,按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文藝、體育、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認真完成學業,努力提高學習成績。
第 三十 條 學校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并建立獎懲制度,對品德、學業優秀者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紀者進行教育與處分。
第三十一條 學校建立共青團、學生會、少先隊等組織,讓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每個組織成員均履行自己的義務,行使自己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辦學經費來源于董事長籌集的辦學資金和學生繳交的學雜費等,學校不以營利為目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物價局批準。
第三十三條 學校財產屬出資辦學者所有,財務開支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學校要嚴格、規范財經管理,努力提高辦學經費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條 學校要根據現代化教學的要求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添置教學設施設備,并努力提高其使用率,充分發揮現代化教學手段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如需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董事長同意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