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證券法的基本原則 證券法的核心 證券種類
證券法的基本原則
1、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我國證券法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作為“立法宗旨”,這充分體現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原則是指發行人發行證券時必須依法將與證券有關的一切真實情況向社會公布,以供投資者投資決策時參考。只有以公開為基礎,才能實現公平和公正。公平原則是指在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中,發行人、投資人、證券商和證券專業服務機構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權益受到同等保護。只有實行公平原則,才能夠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確立平等競爭的市場機制。公正原則是指證券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責時,應當依法行使職權,對一切從事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市場主體給予公正的待遇。
3、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證券法第4條規定,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4、合法原則。證券法第5條規定,“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這體現了在證券市場上的一切發行和交易活動都必須具有合法性。
5、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原則。證券法第6條明確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這一原則的目的在于禁止證券業與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之間業務混合,禁止銀行、信托、保險等機構從事高風險的證券業務,以利于實現金融業管理的規范化,降低銀行、信托和保險資金的風險。
6、國家集中統一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原則。證券法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可以設立派出機構,按照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在國家對證券發行、交易活動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設立證券業協會,實行自律性管理。國家審計機關對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證券法的核心
關于證券法的原則問題,一般的觀點把“公平、公正、公開、誠實信用和效率”等列為證券法的基本原則。(參見楊志華《證券法律制度研究》,政法大學出版社95年;徐家樹、鄭韶《關于證券立法若干問題的思考》,《社會科學》93年第5期)其實這其中有些原則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則,例如誠實信用原則。從本質上看,證券法是在民商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當然要遵循民商法的基本原則,這是毋庸置疑的。但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分支,基于其特定調整對象──證券交易關系的復雜性和特殊性,證券法具有體現自身特點的核心原則。這些核心原則貫穿于整個證券法律制度,對全部證券制度和具體規范起統攝、指導作用,是應該也必須加以突出強調的。
證券種類
證券法調整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活動。同時證券法未規定的,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所謂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發行的表示其持有人(即股東)按其持有的份額享有相應權益和承擔相應義務的可轉讓的書面憑證,是一種代表所有權的有價證券。
所謂公司債券,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所謂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是指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根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等規定許可發行和交易的有價證券。
我國證券法所調整的證券種類,限于資本證券,而不包括貨幣證券和其他財物證券。這些證券衍生出來的期貨、期權交易未納入證券法。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為什么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是證券活動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貫徹這一原則對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公開性,其核心是要求證券市場的運作和有關信息實行公開化。所有的證券發行和交易的現則和操作程序、條件應當公開;發行人的重要信息應當持續披露,使全體投資者能夠平等地獲得同等程度的信息;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對證券內場實行監督的程序及結果應當予以公開,使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共同遵守相同的規范和依相同
的標準予以判斷。上述各方面的規范和信息的公開和透明,可以使證券市場增加透明度,形成公開競爭的基礎。
公平性,其核心是參與證券市場競爭的所有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和規則上應當一視同仁,各自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公平的保護。證券市場的參與者,應當在公平的競爭條件和競爭環境中,依其自己判斷和決策進行活動,而不因身份不同、經濟性質不同而受到歧視。
公正性,其核心是政府的相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應當公正,對一切被監管對象給予公正待遇,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性是對證券市場公開性、公平性的有力保障,也是公開、公平的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必然出現優勝劣汰,在基本的公正的條件下的優勝劣汰是一種積極的機制,有利于提高效率,推動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