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是什么 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區別
證券交易所是什么
證券交易所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臺灣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于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位于深圳羅湖區,地王大廈斜對面。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于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監會直接監督管理。深交所致力于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建設,努力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本所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和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04年 9月6日,實施《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
香港證券交易所
主要業務是擁有及經營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與期貨交易所,以及其有關的結算所。主席為夏佳理,行政總裁為周文耀。香港交易所是唯一經營香港股市的機構,在未得財政司司長同意下,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持有港交所超過5%的股份。2006年9月11日,港交所成為恒生指數成份股。
臺灣證券交易所
臺灣證券交易所在1961年10月23日成立,于1962年2月9日開始運作。交易所位于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3樓(臺北101辦公大樓3樓)。
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的區別
證券公司的指依照公司法規定,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的部分公司僅是證券商的一種。所謂證券商,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證券承銷、證券自營、證券經紀為其核心業務的商事主體,它既包括公司,也包括合伙和個人。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個人與合伙組織不能經營證券業務。
證券公司可以從事下列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1、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2、為多個客戶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3、為客戶辦理特定目的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設立的,為證券的集中競價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規則的特殊法人。證券交易所既不直接買賣證券,也不決定證券價格,而只為買賣證券的當事人提供場所和各種必要的條件及服務。
證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征:
1、證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2、證券交易所是集中競價交易的場所。所謂集中競價是指所有證券經紀商、自營商主要集中在這個場所通過競爭的方式,從事證券的代理或自營買賣活動。
3、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交易的組織者。
4、證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交易所在法律上具有獨立的地位,但它自身不參與交易,除了提供服務充當交易組織者的角色,還需執行法律法規賦予它的一線監管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