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夏季,各地均會出現高溫天氣,酷暑難耐,不像辦公室工作人群可以舒服地吹著空調,一些戶外工作者們需要進行長時間的高溫勞動,長時間處于酷暑中,人極易發生中暑情況,嚴重時還可能會威脅生命。因此國家勞動保障部規定企業單位需要給予在高溫天氣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一定的高溫津貼,并具有法律效益。那么高溫補貼怎么領呢?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下面就和買購小編一起來詳細了解下吧。
Maigoo小編了解到高溫津貼是指企業單位依照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給予在高溫天氣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津貼,屬于法定勞動津貼。高溫津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規定》于2004年設立,具有法律效應。
根據2012年四部委聯合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溫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由于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長短不一。其中,多數省份發放時長為4個月,北方地區如北京每年發放的時間是6、7、8月;其中,海南發放時間最長,時長為4月-10月,達到7個月時間。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可領取。分別是:
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
MAIGOO小編了解得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是強制性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高溫津貼不再只是一項福利,而是一種對高溫下勞動者的補償,是強制性的規定,企業不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火辣辣的酷夏,進入了燒烤模式的夏天讓人苦不堪言。在室內裝了空調的還好,沒裝空調的房間就和蒸...
夏日炎炎,如果在陽光下曝曬太久,或長時間在高熱的環境中工作,或室內過于悶熱,都可能引起中暑...